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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12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等战略部署,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质教学成果、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赋能四川现代化建设,助力“十五五”良好开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6〕211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专项教改”)申报暨省级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思路

本次专项教改聚焦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与质量提升关键环节,以系统性重构、集成式创新与制度化建设为主线,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实践性和可推广性,坚持宏观布局与微观落地相结合、战略引领与实操突破相统一,按照“分领域、重突破、创一流”的立项思路,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创新重点工作任务,鼓励各单位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参考《202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聚焦重点方向开展研究,着力破解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深层次、结构性问题,形成具有四川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教改成果,为同类高校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范式。

二、申报方式与数量

本次专项教改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由教育厅组织专家,从全部渠道产生的重点项目中遴选确定。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确需延期的,可按程序申请延期1年(总周期不超过3年)。分为以下三类申报方式。

(一)单位推荐(含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各推荐项目应立足自身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突出“切口小、剖析深、价值实”,聚焦当前高等教育教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推进教学改革有重要影响与实质性推动作用。各单位可结合已推荐参加评审的2026年校级教改项目进行整合与完善后再次申报(若推荐参加省级遴选,即作为校级立项项目,不再单独评审),每单位不超过1项,学校择优推荐6项(其中重点2项)。

(二)平台推荐(含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聚焦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无人机、医工融合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创新人才培养需求,本次专项教改单列申报名额,教育厅将委托四川省人工智能学院、无人机学院、量子科技学院、林草学院、互联网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康复医学院,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高等学校医学教材研究)等8家单位,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对应领域教学改革研究。各单位可主动对接平台单位,全力推进联合申报,1个类别申报1项,但须同步填写《202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202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

(三)委托项目(重点项目)

委托项目重点方向包括:高等教育与区域发展,高校分类改革与“单项冠军”培育,“双优”高校与行业特色高校建设,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特色学院建设成效评价,本科教学及学生学习评价改革,课程建设改革,思政课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实践能力提升,人工智能赋能教师发展,大中小拔尖人才贯通培养等。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学校择优推荐2项。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目标任务,强化考核约束。学校将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项目改革目标和任务清单,把教学改革推进情况和标志性成果产出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重大项目需在结题时产出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或制度方案等成果,对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与现实意义。对存在项目逾期未结题、结题验收不合格等情况的单位,其相关项目负责人将暂停一轮省级教改申报资格。

(二)严把立项关口,杜绝重复申报。近三年已有各级相同或相近立项且无重大创新与新突破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在研国家级、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同期参与的本类项目不得超过2项(包括主持或参与已立项的四川省2024—202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学校将强化申报审核与过程管理,确保项目研究的原创性、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完善激励机制,强化资源保障。各二级单位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和研究人员积极投身高等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大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投入力度。学校将这些项目纳入校级教改项目统一管理,统筹专项资金和各类资源,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为项目实施提供充分保障。

(四)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改革成效。各二级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测。学校将建立中期考核机制,采取项目二级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核查项目实施进度、任务完成质量、阶段性成果产出等情况;实行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推进缓慢、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存在违规问题的项目,采取约谈项目负责人、调整项目研究内容、撤销立项等措施,确保项目改革实效。

四、材料提交与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汇总表》《申报书》及支撑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07室,电子文档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专项教改”命名后发送至492761855@qq.com。

遴选后推荐参加省级申报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雍老师

联系电话:85091746

附件:1.202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