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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五批资产报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23 浏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将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落细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开云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成体院〔2018〕3号)要求(附件1),资产处将开展2025年度第五批拟报废固定资产申报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申请范围

本次资产报废申请的范围为学校东部新区校区所有已达到或者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拟提交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需确保账实一致。

1.行政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按照《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川财资产〔2017〕20号)(附件2)的规定执行。

2.其余资产按照《开云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附件3)的规定执行。

二、报废申请原则

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的工作前提下,按照“保障需要,规范程序,控制总量,节约使用”的原则进行资产报废工作。

三、报废申请条件

固定资产已达到或者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报废:

1.固定资产不能正常运行,无维修和使用价值的。

2.固定资产型号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老化且无法采购到相应配件的。

3.资产长期频繁使用,性能差、精度低、实验数据不准,结果不可靠,达不到教学、科研最低要求的。

4.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台式机、打印机如已无维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需提供情况说明或已多次维修证明材料。

四、报废处置程序

1.提出申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在资产管理系统处置管理中提交资产报废业务申请(需对照实物逐一拍照,特别是规格型号位置需要拍清楚,确保账实一致)。

2.大精贵设备(单价或整套40万元及以上):拟报废大精贵仪器设备的部门需向资产处申请并组织相关专业3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对拟报废的资产进行鉴定(鉴定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精度、主要技术指标、损坏程度及有关修复价值等)并填写《开云贵重仪器设备报废鉴定报告》(附件4),并附上专家职称证明文件,同时需提交部门处务会或党政联席会的会议纪要。

3.报批:资产处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进行逐一审核后,按相关程序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通过后,报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凡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废的资产,应在本部门妥善保管,不得自行调剂、拆卸零部件,更不得擅自进行变卖处置。

4.调剂:报废与新购无因果关系,报废不等于次年新购。为最大程度挖掘资产使用价值,资产配置将长期把调剂作为优先配置方式,对各部门申请报废资产但未经资产处审核通过的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处将回收作为闲置资产进行统筹安排,最大限度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

5.处置:学校资产报废处置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资产处负责组织报废资产的处置回收工作。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资产管理系统处置管理模块提交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校园网资产管理处网站→资产、存货管理平台→处置管理)。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落实资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本次报废资产不含老校区报废资产。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应严格按照此次资产报废处置的要求,严格把握报废的标准,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物尽其用,提高效益,避免资产损失浪费。

3.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各部门资产使用人应积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配合资产管理员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及时沟通意见,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全校资产报废工作顺利进行。

4.资产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拟报废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直至回收入库,如在保管过程中出现丢失损坏等均由资产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开云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成体院〔2018〕3号)

2.《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川财资〔2017〕20号)

3.《开云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4.《开云贵重仪器设备报废鉴定报告》

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22日